石城县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

文章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18-03-12 11:03:00 字号:[ ]

 

附件1

石城县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石城县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石城县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石城县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城县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有关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研究财税发展战略,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措施。拟订和执行县与乡(镇)政府和企业的分配政策;执行转移支付制度,规范管理对乡(镇)财政的专项补贴。

 

(二)承担县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县决算。组织制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四)管理财政行政和事业性支出。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五)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管理办法,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六)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执行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县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本级建设投资的有关管理办法,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县本级政府投资基建、城建项目工程预、决(结)算审查管理工作和竣工财务决算批复。

 

(八)编制县本级土地出让收支年度预算,监督管理土地出让收入;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土地收储和土地出让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县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执行《企业财务通则》;负责财政支农资金和农业财务管理。

 

(十)参与研究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在石城贷款项目的有关业务。

 

(十一)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二)拟订财经监督的制度和办法,研究制订财经监督检查的工作规划与强化财经监督检查的措施;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执行情况;组织实施全县财经监督检查工作,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措施和建议;查处重大违反财经纪律和打击报复案件。

 

(十三)负责草拟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相关政策、制度和办法,指导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编制,组织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分析,对财政资金的申报、使用、管理及效益进行评审及跟踪考核。

 

(十四)制订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财政干部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宣传工作。

 

(十五)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有 1个,其中基层预算单位0 个。

本部门2018年预算编制数147  人,其中行政编制32  人,事业编制115 人;其中在职人员127  人,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47 人,预算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石城县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石城县财政局收入预算总额2635.66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98.53 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结转资金较上年度增加以及项目经费的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39.18 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 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单位上年结余结转资金596.4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石城县财政局支出预算总额为2635.66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98.53 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上年结余结转资金的支出,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326.18  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218.66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98.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9万元;资本性支出75万元;其他支出1234.4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48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5.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2.9 万元。

按部门经济科目支出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218.66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8.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8.9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资本性支出75万元;其他支出1234.4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石城县财政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2635.66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98.53元,主要是因为增加了项目经费。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具体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8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5.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2.9万元。

按部门经济科目支出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218.66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8.62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9 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资本性支出75万元;其他支出1234.4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8年石城县财政局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额 0万元,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8年石城县财政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6.5万元,主要包括单位公用经费及办公用房费用,比去年预算安排减少4.38 万元,主要原因是 例行勤俭节约压缩经费公用支出。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石城县财政局采购总金额100.7 万元,其中公开招标  100.7万元,非公开招标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7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采购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2个(部门预算中50万以上的项目),涉及资金 130万元;纳入绩效目标批复试点的项目0  个,涉及资金 0 万元。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石城县财政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8.6 万元,比上年减少2.9万元。其中:在八项规定的指导下,严格控制单位的三公经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没有预算支出。

公务接待费28.6万元,比上年减少2.9万元,主要原因是:在八项规定的指导下,严格控制单位的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没有预算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没有预算支出。

 

第三部分  石城县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18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7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参照《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件:2018年石城县财政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发布者:财政预结算帐号)